⒈ 溺愛。
引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邵女》:“父愛溺之,有議婚者,輒令自擇,而貧富皆少所可,故十七歲猶未字也?!?br / data-DTrs="3BcDaw">《鏡花緣》第六七回:“臣悔深愛溺,病益愁煎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