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酬功。
引唐 白居易 《除郎官分牧諸州制》:“朕高縣爵賞,佇期酬効?!?br / data-aaa6="uJc3b6">《舊唐書(shū)·武士彟傳》:“以汝能諫止 弘基 等,微心可録,故加酬効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