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罰金。古代贖罪,用鍰計算,故名。
⒈ 罰金。古代贖罪,用鍰計算,故名。
引《書·呂刑》:“墨辟疑,赦,其罰百鍰。”
孔 傳:“六兩曰鍰。”
唐 柳宗元 《酬韶州裴曹長使君》詩:“圣理高懸象,爰書降罰鍰?!?br / data-2dcD="9Grc5n">清 顧炎武 《錢法論》:“隆慮公主 以錢千萬為子贖死,是罰鍰之入以錢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一〇五回:“你就認(rèn)個庸醫(yī)殺人,也不過是個‘杖罪’,好像還有‘罰鍰贖罪’的例,化幾兩銀子就是了?!?/span>
⒈ 罰款。為行政機關(guān)處分的行政罰。